申請注意事項:
一、本大學學生申請修讀跨領域學分學程及微學程,應依各學程之規定,向各學程設置單位提出申請,並經權責單位核定後,始得修讀;畢業生最遲應於畢業當學期選課截止日兩週內提出申請。未依規定申請修讀者,教務處不發給跨領域學分學程證明書或微學程證明書。
二、請於各學程管理單位規定受理申請期間內,檢附申請書及完整申請附件(依各學程規定)提出申請。
三、申請表經學程管理單位審核後始為完成申請程序。
# 詳情見附檔